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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河南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责任编辑: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河南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通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院教师潜心育人、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推进我院师德师风建设。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具有教师资格的在岗专任教师均可参加。每个系部可推荐1名“河南最美教师”。

三、评选标准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四、评选程序

1.各系部推荐(2016年4月11日—15日)。各系部要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并报组织人事处。

2.学院推荐(2016年4月18日—22日)。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对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遴选出2名候选人报院党委研究。

3.上报省教育厅(2016年4月25日前)。

附件:关于评选推荐“河南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docx

组织人事处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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