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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27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中心组的学习和管理,努力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考职业教育发展道路、指导学院改革发展实践、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理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与实践、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解放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原则,通过掌握科学理论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支撑,有效地运用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实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治校。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组成,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党委根据学习需要,召开中心学习扩大会议,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 实施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负责制。院党委书记任党委中心组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任学习秘书。党委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的职责是协助组长做好以上工作,指导中心组学习工作机构的具体工作;学习秘书的职责是做好中心组学习的各项准备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党委办公室承担。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由党委中心组组长审定后实施。

二是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包括邀请专题报告人、发送学习通知、提供学习资料、安排会议发言、协助专题调研、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考勤、管理学习档案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述学、考核、督察和研讨交流等活动,编发每次学习简报,通报学习情况,报送年度学习总结。根据工作需要,党委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同作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及相关制度

第八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理论、法律法规及重要时事等内容展开。

第九条 党委办公室根据上级党委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习要求和形势政策要求,适时安排、调整相应的学习内容。在学习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读原文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等方法,力求取得好的效果,达到学习目的。

第十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党委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以下制度开展工作:

个人自学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善于在工作中挤时间、在八小时以外找时间加强自我学习,根据形势与任务的需要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自选学习书目,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学期精读一本理论著作、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宣讲一次党课。

集体研讨制度。党委中心组要在自学基础上,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全年保证8次的集中学习。要结合党委、学院中心工作和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有机结合,积极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

调查研究制度。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师生,结合分管联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理性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调研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调查研究要经常化、制度化,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要撰写1-2篇调研报告或工作研究文章,并及时组织学习交流。坚持理论学习成果化,逐步形成“学习-调研-决策-落实”一体化的“四位一体”学习机制。

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由党委办公室提前通知并做好考勤和会议记录。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确因公务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事前必须向党委中心组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每位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出勤率不得低于80%,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出勤率应在80%以上。

学习通报制度。党委办公室要通过网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带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学习,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送中心组学习的新进展、新成效。

学习考核制度。把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围,考核重点是党委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在述职述廉及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应汇报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并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剖析。

学习档案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由党委办公室按年度建档。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上级党委下达的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和学习参考资料;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考勤记录、学习记录,记录要规范、完整、准确,不得事后补记;学习简报、学习总结;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学院所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可参照本制度,规范本党组织学习制度。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