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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6-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及时了解各单位的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学校决定自2018年6月起实行工作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各单位应于每月25~28日上报本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重点工作安排。

二、报送内容

1.本月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专项任务完成情况,教学系部侧重于教学、科研、学生等工作;

2.本单位负责人去向情况(包括出差、培训等);

3.下月本单位工作安排,特别是重点、难点工作;

4.本单位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依据学校全年重点工作安排,主动谋划各自重点工作,及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计划。上报内容应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力求反映本单位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当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应与上月上报的主要工作安排相对应。某项工作时间跨度几个月的,当月没有如期完成的工作,应写明当月的进度要求和完成情况。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月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填报《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月报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签盖章后,按时报送至党政办公室613室,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njsdwbgs@126.com

对未按时报送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

 

附件: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月报表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