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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5     责任编辑:刘端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要求,现就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近两届(2021年、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职业教育)和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成果(具体名单见教高〔2022〕111号、教办职成〔2022〕63号、教高〔2020〕151号、教职成〔2020〕81号文。以下简称“省教学成果奖”),符合国家《教学成果奖例条例》和《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有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效果显著,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二)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调整;增减团队成员或调整成果第一完成人以外其他成员顺序,应本级公示,确保省教学成果奖全体完成人无异议,同时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由原获奖项目的全部完成人签字、全部完成单位盖章。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由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三)成果名称可适当调整,但必须与省教学成果奖原成果主要内容及主题对应,成果内容可结合实际,在省教学成果奖成果的基础上适当完善。名称发生变化,及整合相近项目为一个项目申报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并由原获奖项目的全部完成人签字、全部完成单位盖章。

(四)成果类别包括立德树人、专业建设、三教改革、育人模式、管理创新、校企合作、育训并举、质量评价、综合改革、教师培养培训。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五)申报国家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国家级二等奖的成果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六)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申请成果奖的,原则上不予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限额的30%。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一经发现按《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推荐工作

(一)各地教育局、职业学校按要求组织遴选,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教研机构的教育教学成果由各地教育局统筹推荐,推荐名额纳入各地推荐总额。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和省级教研机构按限额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单位拟推荐成果需在本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省教育厅将在推荐限额内,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成果及排序,公示后推荐。推荐项目确定后,各项目推荐材料将按要求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根据教师函〔2022〕9号文,符合有关要求的成果可通过国家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现代学徒制专家委员会等(以下统称“专家组织”)推荐。相关推荐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要求对各专家组织推荐的成果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上报教育部不占我省推荐限额。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成果调整情况报告(包括成员调整和成果名称变更的基本情况,调整或变更的理由,成员调整异议和处理情况等,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及纸质版各一份。如无调整,此项可不报);

2.成果主持者和所有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师德表现情况鉴定(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及纸质版,每人各一份,排序与成果保持一致);

3.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主要申报材料,请装订成册(A4纸大小,竖装,双面打印),每项成果需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装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并提供电子文档(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扫描件各1份);

4.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材料,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6.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及纸质版各一份)。

(二)申报时间。申报人请于10月7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1-6(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外事处(图书馆706),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刘 端

联系电话:15890059388(同钉钉号)

电子邮箱:hnjskyc321@126.com

附件:

1.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填报说明(附件3)

2.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4)

科研外事处

2022年10月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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